法律咨询

您好,我现在在职的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公司法人不是实际控制人,法人没有参与公司经营,而实际控制人不是公司法人也不是股东,平时公司的所有事情都是实际控制人决策的(相当于就是法人帮忙给实际控制人注册了一个公司让他使用),现在公司账上也没钱,现在还欠税务部门200多万的税未支付(后期公司可能也会注销),请问像我这种情况我该走哪种程序来主张我的工资呢?恳请您帮我指点一下,万分感谢!

劳动纠纷
2024-03-03 21:06:5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公司拖欠工资法人一般情况下是不用承担责任的。但是因为法人的因素或者主观意向,导致工资拖欠的,法人可能被行政处罚。劳动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支付工资,如果逾期不支付,即会责令公司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员I加付赔偿金。
    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公司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员工工资,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员工工资,数额较大,经有关机关监督后仍不肯支付工资的,即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法律分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的,由公司财产负责清偿,公司法定代表人一般不负责任。如拖欠工资是有法定代表人执行职务造成的,则法定代表人需要对公司承担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六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 法律分析: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首先可以协商。协商不成,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提起诉讼,裁判生效后,企业仍不履行支付义务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