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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原告起诉被告原告不是他本人的身份信息这样可以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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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4 11:05:0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可以通过法院诉讼主张您的权力。
  • 原告不是他本人的身份信息这样不可以起诉
  • 需要提供本人真实信息才可以的
  • 起诉不一定需要本人去法院。起诉可以由本人到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委托他人代理起诉,但是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起诉是指当事人就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合理合法审判的一种行为。起诉须有明确的被告人以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还须属于受诉法院管辖范围。
    如果不知道被起诉人身份信息,那就没办法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准备好个人身份证明、起诉书和相关证据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有明确的被告;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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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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