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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美容院当学徒说好的是学徒时一个月2000压1000发1000下店后前三个月3500后面都是底薪5000现在快下店里突然说以后底薪都是3000

医疗纠纷
2024-03-03 20:49:0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前三个月3500后面都是底薪5000现在快下店里突然说以后底薪都是3000,按合同约定处理
  • 法律分析:可以去劳动局办理投诉。要看是因为什么事情被投诉到劳动局;劳动局现已改名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根据你的情节和严重程度来进行处理,如果违法行为较轻,可能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如果违法行为过于严重,逾期不支付的,人社局可能会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能会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法律分析:当员工的工资高于所在地平均工作三倍的。赔偿金按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目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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