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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就是我父亲工地上意外去世赔偿金有148万 这个钱由我和我姐姐还有我母亲 还有一个爷爷 我爷爷现在要这个钱他能分多少这个钱 这个钱是作为分割财产还是赡养他的钱?

损害赔偿
2024-03-05 14:31:29
共有13位律师解答
  • 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不能按照遗产进行继承。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

    1. 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 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继续向我提问。
  • 工亡赔偿金的分配比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通常如下:

    1.丧葬补助金:一般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可获得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对于孤寡老人或孤儿,这一比例在此基础上增加1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具体分配比例,父母、配偶、子女各占三分之一,但这一比例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在实际分配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调整。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分配时应考虑与死者的亲疏远近、生活的密切程度、对死者所尽的抚养及赡养义务及是否需要抚养等因素,以确保分配更加公平、合理。
  • 一般是平均分割,你爷爷的那份钱是他应得的,不影响你们后代还有对他尽赡养义务
  • 赔偿金不是遗产,父母、配偶、子女都是赔偿金请求权人,都有权得到赔偿金。。
  • 供养抚恤金和死亡赔偿费都有权分,估计30多万
  • 你好,根据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可以分割。
  • 这个钱是对其近亲属的抚恤金,平均分配
  • 你好,你明天可以给我打电话咨询
  • 你好,可以参照遗产进行分割的
  • 您好,具体了解下你的情况
  • 法律分析:需要由分配权的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代表签字。
    职工因工死亡获得赔偿,不是死者的遗产,是对近亲属财产损失的补偿,因此,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其中,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都有明确的指向性,不能作为共同财产损失参加分配。
    仅可以参加分配的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分配,司法实践中,一般是参照继承法关于继承人的范围确定,考虑与受害人的关系、劳动能力及共同生活紧密程度,照顾妇女儿童的原则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根据他们与死者的远近以及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来进行合理分配。工亡赔偿金不是遗产,不能继承,该种赔偿金不是对死者本身的财产性赔偿,而是对死者近亲属的一种损害赔偿,死亡赔偿金由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法院不主动分割。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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