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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质量问题不退可换合法吗

损害赔偿
2024-03-01 22:48:3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无质量问题不退是不合法的,根据法律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 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 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同时,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 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 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八条 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如果商家不愿意退货的,消费者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投诉或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公力救济。
  • 法律分析:无质量问题不退是不合法的。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同时,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
    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 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 无质量问题不退是不合法的,根据法律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同时,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
    消费者可以用那些方式处理和商家的争议
    费者可以使用如下方式处理和商家的争议: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退货、更换、修理的“三包”义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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