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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可以砍伐吗

征地拆迁
2024-03-01 17:41:5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退耕还林是指从保护和改善西部 生态环境 出发,将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和易造成土地沙化的耕地,有计划、分步骤地停止耕种;本着宜乔则乔、宜灌则灌 、宜草则草,乔灌草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地造林种草,恢复林草 植被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必须正确处理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与保护土地资源的关系,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努力盘活土地存量,强化节约利用土地,深化改革,健全法制,统筹兼顾,标本兼治,进一步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
  • 退耕还林树木不能砍伐。退耕还林者擅自复耕,或者林粮间作、在退耕还林项目实施范围内从事滥采、乱挖等破坏地表植被的活动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滥伐林木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退耕还林条例》
    第十八条 退耕还林必须依照经批准的规划进行。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不得擅自调整退耕还林规划。
    第六十二条 退耕还林者擅自复耕,或者林粮间作、在退耕还林项目实施范围内从事滥采、乱挖等破坏地表植被的活动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滥伐林木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农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森林法、草原法、水土保持法的规定处罚。
  • 退耕还林的树木一般不可以砍伐。退耕还林的林地属于一般防护林,禁止商业性的采伐。有采伐需要应当进行正当的采伐申请,通过林业部门的审核进行开采。
    法律依据:《退耕还林条例》第十三条
    退耕还林应当统筹规划。退耕还林总体规划由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经国务院西部开发工作机构协调、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实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退耕还林总体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退耕还林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备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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