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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目前就职一家企业,11年入职至今,该公司14年1月到16年12月期间,五险一金的缴纳基数都未按照实际工资进行调整,我刚咨询社保中心目前是无法补交的 请问企业这样是否符合劳动法,另外这个问题怎么处理

劳动纠纷
2024-03-01 10:56:4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单位一直不交社保,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包含试用期》都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员工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五险。如果用人单位用各种理由推托迟迟不予缴纳,劳动者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实名制投诉登记。首先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五险。
  • 经办机构未按规定审核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行政复议。


  • 法律分析:公司不给缴纳五险一金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劳动监察投诉,要求补缴社会保险。或者劳动者可以以不缴纳五险一金为理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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