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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公司的班长,因班上员工由于生产质量出现失误,公司损失3万元,公司因我是班长,扣我3000元工资,合理吗?

劳动纠纷
2024-03-05 11:23:20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是,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并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 给公司造成损失是要赔偿的,但每次扣工资不能超过发放工资的20%。
  • 你好,不合理的,如果劳动者没有重大过错或故意不需要赔偿的。
  • 如果是因为您的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适当赔偿是合理的
  • 您好,可以协助处理的,现在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 单位是否有权扣你工资看单位规章制度判断。
  • 你好,这种情况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可以咨询民事、刑事。
  • 员工造成公司损失公司能扣工资。因员工本人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时,公司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员工本人的工资中扣除,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劳动者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可以依法扣劳动者工资。因为劳动者本人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时,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的规定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对于该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以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法律分析:如果员工工作失误导致公司有损失的,单位可以根据规章制度解雇职工并扣除合理部分的工资。但是不得无故克扣或拒付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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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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