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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工伤期间公司断交社保,不发工资,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4-03-04 09:13:38
共有18位律师解答
  • 员工因工伤停止工作接受治疗期间,工资按照受伤前正常工资支付,社保正常缴纳,这种情况,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果解决不了,你可以等拿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申请劳动仲裁一次性找单位算账。
  • 您好,你在工伤期间工资和社保停发单位一定涉及违法行为,,工伤并构成伤残的,公司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停工留薪期到了你可以去上班并要求补缴社保,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你在工伤期间工资和社保停发单位一定涉及违法行为,,工伤并构成伤残的,公司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停工留薪期到了你可以去上班并要求补缴社保,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工伤期间不发工资和交社保是违法的,要么和公司协商一下,要么积极仲裁拿赔偿走人,如果构成伤残公司的补偿金很高,有需要可以联系帮您解决。
  • 你好,工伤期间公司断交社保,不发工资是违法行为,你可以申请劳动监察保护,也可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若已经申请工伤认定,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工伤待遇。
  • 您好,这种情况您可以要求按照工伤来进行赔偿,协商不成可以司法程序的。
  • 你好,请说说你的具体情况,我会尽可能的帮助你。
  • 你好!要求公司补缴补发,不行申请劳动仲裁
  • 可以通过协商或劳动仲裁方式维权。
  • 你可以去劳动局投诉你们公司的。
  • 您好,可以详细说说具体情况吗?
  • 您好,请问工伤认定下来了吗?
  • 你好,建议可以仲裁公司的
  • 你好,可以跟我说下情况
  • 工伤期间公司不发放工资个人应首先找公司协商。
    如果已经确定是工伤了,那么工伤期间单位不给工资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可以先找公司协商此事,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或是收集证据,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工伤认定需要如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工伤期间公司不发放工资个人应首先找公司协商。
    如果已经确定是工伤了,那么工伤期间单位不给工资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可以先找公司协商此事,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或是收集证据,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工伤认定需要如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工伤鉴定期间公司不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与公司协商,要求其说明理由并及时支付;协商不成的,可以去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去找调解组织调解;或者依法去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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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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