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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三个月男方说离婚又不离了,女方伤透心决定离婚,打胎需要通知男方吗?打胎费和其它一些费用男方需要出吗?

婚姻家庭
2024-03-02 17:13:35
共有13位律师解答
  • 您好,生育权女方专属权利,女方有权决定是否生育。
  • 如果您决定离婚了,理论上需要通知一下男方的
  • 你好,如果没有离婚则需要通知男方
  • 您好,您要咨询离婚的问题吗W?
  • 可以通知,相关费用在诉讼中主张
  • 您好,建议您协商解决一下。
  • 不需要,可以起诉处理即可的
  • 您好可以具体说一下您的问题
  • 您好,费用可以主张男方出
  • 法律分析:有下列期限: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要求损害赔偿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夫妻可以通过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的方式解决怀孕期间的离婚问题,以协议离婚为例,只要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就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男方在女方分娩后一年内一般不得向女方提出诉讼离婚,除非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 双方协议同意离婚的,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此时离婚是没有条件的。若是无法协议的选择诉讼离婚的,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在任何时间都可以提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你好,打胎对女性身体伤害很大,建议和家人商量之后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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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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