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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填错撤销了还能重新申请

劳动纠纷
2024-02-29 19:40:4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向当地社保局进行咨询。

  • 方法如下。
    1、首先登陆申请生育津贴的网站。
    2、其次找到我的。
    3、然后找到我的申请。
    4、最后选择撤回申请即可。
  • 生育津贴在系统申请不匹配,可能是考虑公民申请办理生育津贴的时候,有部分资料无法达到申请生育津贴的条例,例如购买社保的月份不够,或者相关的报销还没有处理,应该直接咨询相关的社保负责人。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生育津贴一直不发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先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的要求,主动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
    2、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请求,要求其主持调解;
    3、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4、向法院起诉。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1、生育的医疗费用;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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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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