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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房子租出去了,租户没有交供暖费,但是供暖阀门在我们都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打开了,现在热力公司要求我们补齐供暖费用,这个费用应该谁出

房产纠纷
2024-02-27 17:03:2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原则上谁享受,谁支付

  • 房子租出去后,暖气报停费应由租户来承担。
    如果租房时,就暖气费由谁交没有和房东另行约定。那么原则上和物管费一样是谁消费谁付钱,这和房子租金多少没关系。(影响房子租金的是供求需要和地理位置:比如学校附近的房租比其它地方高是正常现象)。
    不过,租户也可以就此问题参照同楼同地房子的租金和房东进行商议这房子租金的性价比问题,如果确实价高许多,有暖气的费用空间,大部分房东都是通情达理的。当然,不管租金怎样,既然签订了租房协议,爱护房子及租房附属用品及设施是租客的责任,双方相互尊重,友好相处是很重要的。
    法律依据:《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第九条
    (一)本市应当加强供热节能管理,逐步实行按照用热量计量收费。
    (二)新建建筑物应当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具备热计量及室温调控功能。不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温度要求的住宅,应当逐步进行建筑节能改造和供热系统改造。
    (三)建筑物进行节能改造的,应当与热计量和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同步实施。 第十三条 供热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相关标准、规范,向用户提供安全、稳定、质量合格的供热服务,建立健全供热运营管理制度、服务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立供热设施巡检制度,对管理范围内的供热设施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发现共用供热设施存在隐患的,应当及时消除;发现用户自用采暖设施存在隐患的,应当书面告知用户及时消除。
    (二)供热前应当进行供热系统充水、试压、排气、试运行等工作,并提前在供热范围内进行公告。
    (三)建立用户采暖温度抽测制度,定期对用户室温进行检测,测温记录应当有用户或者其他证明人签字。
    (四)采暖期内实行24小时服务,并及时处理和回复用户反映的问题。

  • 房子租出去后,暖气报停费应由租户来承担。
    如果租房时,就暖气费由谁交没有和房东另行约定。那么原则上和物管费一样是谁消费谁付钱,这和房子租金多少没关系。(影响房子租金的是供求需要和地理位置:比如学校附近的房租比其它地方高是正常现象)。
    不过,租户也可以就此问题参照同楼同地房子的租金和房东进行商议这房子租金的性价比问题,如果确实价高许多,有暖气的费用空间,大部分房东都是通情达理的。当然,不管租金怎样,既然签订了租房协议,爱护房子及租房附属用品及设施是租客的责任,双方相互尊重,友好相处是很重要的。
    法律依据:《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第九条
    (一)本市应当加强供热节能管理,逐步实行按照用热量计量收费。
    (二)新建建筑物应当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具备热计量及室温调控功能。不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温度要求的住宅,应当逐步进行建筑节能改造和供热系统改造。
    (三)建筑物进行节能改造的,应当与热计量和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同步实施。 第十三条 供热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相关标准、规范,向用户提供安全、稳定、质量合格的供热服务,建立健全供热运营管理制度、服务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立供热设施巡检制度,对管理范围内的供热设施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发现共用供热设施存在隐患的,应当及时消除;发现用户自用采暖设施存在隐患的,应当书面告知用户及时消除。
    (二)供热前应当进行供热系统充水、试压、排气、试运行等工作,并提前在供热范围内进行公告。
    (三)建立用户采暖温度抽测制度,定期对用户室温进行检测,测温记录应当有用户或者其他证明人签字。
    (四)采暖期内实行24小时服务,并及时处理和回复用户反映的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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