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 我被人打了 然后打的期间我还了手 但是我有伤 他没伤 并且我俩是男女朋友关系 整个过程发生在他家 如果我去验伤 有问题这个一般会怎么处理

损害赔偿
2024-02-26 16:12:45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个一般会按互殴定性,会根据伤情来处理。JW
  • 具体什么情况,可以描述一下
  • 法律分析:要结合具体案情分析,如果是被人打了,可以报警处理,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法律分析:被人打伤,可以申请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相关的护理费用。被人打伤以后可以先做个伤情的鉴定,若是构成了,情商以上的对方是需要付刑事责任的,同时你也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进行诉讼,向对方主张这些相关的费用。
    若是鉴定为轻微伤则公安机关会对打你的人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仍然要承担医疗费和误工费等相关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被别人打了如果只是普通民事纠纷,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程序起诉。如果伤情严重,伤情鉴定构成轻伤的可能构成犯罪,按刑事诉讼程序处理。
    一般公安机关或者相关部门会对该纠纷的当事人进行调解。
    如果调解不成,可以起诉处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这个要看伤势情况,可以报警处理的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