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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非亲属关系怎么探视

继承
2024-02-26 15:56:5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 非亲属关系原则上不能探视
  • 法律分析:非亲属关系就是跟你没有血缘关系的任何人,不一定就是收养的人,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的户口管理部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 1、与当事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
    2、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
    3、与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符合回避条件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申请,当事人也可以申请回避。申请回避的方式可以是口头申请,也可以是书面申请,用口头方式申请回避的,承办处室应当予以记录。被申请回避的行政执法人员在本局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时不参与有关事项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中层干部的回避,由局领导决定,其他行政执法人员的回避,由处室负责人决定。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
    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非亲属关系就是跟你没有血缘关系的任何人,不一定就是收养的人,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的户口管理部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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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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