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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买的房子女方是共同债务人离婚的话会有什么后果

婚姻家庭
2024-03-14 16:05:54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如果男方买的房子女方是共同债务人,在离婚时,这套房子的债务会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这意味着,即使离婚后,双方都需要共同承担这套房子的债务清偿责任。
    具体承担方式会根据双方财产状况和协议情况有所不同。如果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那么首先会用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那么双方需要协议清偿,如果协议不成,则由法院进行判决。如果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 你好!如是你们结婚后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有权主张依法分割。
  • 你好,如果男方出首付女方共同还贷,女方可以主张共同还贷和升值部分
  • 看是婚前买的还是婚后买的,女方是否有还贷款等
  •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共同承担
  • 涉案房产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
  • 你好 感谢信任 稍后电话沟通
  • 结合房屋是婚前还是婚后购买
  • 当事人在离婚后购买的房产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的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法律分析: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借贷款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财产与债务各自划分即可,不影响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一、夫妻一起买的房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1、如果是婚后一起购买的房子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婚前购买的房屋,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视为一方财产,但是另一方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前买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购买的房产一般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对房产的认定标准是:
    1、婚后夫妻全款或者贷款购买的房屋,在这种情况下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一方婚前全部出资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结婚后在房产证上增加了配偶的名字,那么房产就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一方婚前出资贷款购买的房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还贷的,那么在所还的贷款本金及本金对应的增值部分的还贷,这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购买的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个人的单独赠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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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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