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目前的转学基本流程如下:
(1)首先(前提):取得转入学校“转入接收证”,但不同地区学校“入学条件”可能不同。
(2)先回原校办理转学手续,调转学籍(转学申请表填写、盖章,涉及“两校”“两局”四个单位部门;由于转学申请表出自原校,故先将原校及其教育部门的章盖好而后盖转入学校及其教育部门的章)。
(3)盖完章后转入学校发起学籍异动、最后等待审核(各校均有相关管理人员操作)。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四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