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家亲戚与原告有点小的经济纠纷,村干部欲从中调解,原告见到我家亲戚说不几句话,突然挥拳打向我家亲戚面部,他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就下意思抱住了原告的肩膀将其按倒在地上,村干部赶紧将二人拉开,我家亲戚双眼红肿,原告只是脖子上有红印子似手掐的,原告报了警。警察让他们都去住院治疗。后来原告弄了个医学鉴定书,说他左侧眶骨折,鼻梁骨折,左眼复视,定为轻伤二级。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起诉至法院,找家亲戚说他根本没打他,整个冲突不到一分钟,他被打的住了十天院,属轻微伤。根据最高检公安部2022第167号文件规定被告属于正当防卫,不承担责任,但公安局认定为互殴,检察院认定也是互殴,但原告有错在先,建议法院判刑一年零一个月。被告方不认罪,并不认可原告的鉴定书,要求重新鉴定,但检察院未采纳。现在法院让原告重新做鉴定,原告一直没去做鉴定。我想知道这个案子是否属于正当防卫?胜诉有几何?谢谢。

损害赔偿
2024-02-23 15:19:1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