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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上班期间滑倒了 没摔伤 走的医保 可以报销吗

劳动纠纷
2024-02-23 14:07:1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若职工意外摔伤,医保是能够报销,但也要看实际情况的,如果是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意外受伤,是可以报销的,但如果是普通意外受伤,就是非工作时间且不是因工作原因受的伤,职工医疗保险就用不能报销。
  • 您好,直接刷医保卡就可以了,你要报销什么。
  • 可以按工伤走,报销医药费

  • 自已的工地上受伤完全可以报医保。按规定,只要交了医保,就可以享受医保报销,但是在工作中受伤,需要视情况看,看是否符合工伤。如果是,就是工伤保险的报销范围,这是医保政策规定的。
    在工地上做事意外受伤属于工伤保险的,是不可以通过医疗保险报销的。根据所述应当及时向工伤保险部门进行申报,然后由工伤保险进行医疗费用的报销,如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则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扩展资料:《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所以是否可以用医保报销要先区分符合哪种情况,视具体情况而定。
  •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未构成伤残,除伤残赔偿金外,以下项目照常支付。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
    由用人单位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停工留薪工资等。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经劳动能力委员会的鉴定,达不到伤残等级的,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 劳动关系中的当事人发生工伤事故,且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能获得下列工伤赔偿: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其他。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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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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