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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产问题、就是老公死亡那个死亡赔偿金,然后现在的家人没有提到这个事情,我要怎么开口去问要这个钱呢?

继承
2024-02-23 10:56:22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这个只要你是有份的就可以提出来,也可以到法院起诉争取。
  • 可以与家人协商,如果协商不了,是有权利起诉的。
  • 理直气壮地提出这个问题就是了
  • 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
  • 《民法典》规定遗产不包括死亡赔偿金、抚恤金等。遗产包括收入、房产、汽车、股权、知识产权的收益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则只有一半的份额属于遗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民法典》规定死亡赔偿金不属于死者遗产,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遗产是指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死亡赔偿金并不是给死者的财产,而是给近亲属的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民法典》规定老公死了赔偿款不属于遗产,不需要按照继承遗产的方式来分割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赔偿款应当由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协商决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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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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