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怀孕期间先兆流产现象请假公司没批,然后我没去上班,公司给我打了连续三天旷工,自动离职了。现在怀孕了也找不到工作了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4-02-23 15:52:42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您好,请假属于双方协商解决的范畴,你有必须请假的理由,如果对方没有相应的不给你假的理由,直接按旷工处理,是违法的;对方以此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
  • 先兆流产可以请病假,公司不应该按旷工处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申请赔偿。
  • 您好,根据您这边描述是不合理的,您可以申诉要求赔偿的
  • 建议再遇到类似情况,不要旷工,可以先去医院开病休单
  • 你好。怀孕期间,公司不得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辞退
  • 你现在的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
  • 对方是否是进行的非法辞退呢?
  • 孕妇连续3天旷工,用人单位不可以算她自动离职。用人单位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你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 与单位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公司不应该扣女职工的工资。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