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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未遂没报案,和解了,以后他还能报案吗

刑事案件
2024-02-29 17:57:5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强奸罪不是民事案件,以后报案了,公安还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 根据和解手续和证据综合考虑,建议面询。
  • 对于强奸未遂的案件,一般不适用刑事和解。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 强奸罪属于检察院提起的公诉案件。强奸未遂,涉嫌强奸罪,报案后应当立案侦查不可以撤案,撤案不影响案件的法律程序。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女方愿意撤诉可能会轻判。
  • 报案告强奸未遂一般是不可以协商的。强奸未遂也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办,并依法由检察院提起公诉。实施强奸的犯罪嫌疑人可同受害人就民事赔偿达成和解,以求减轻处罚。但对于刑事责任,是否追究,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情确定,不因双方的私下和解而撤销案件。
    强奸未遂可比照既遂,从轻或减轻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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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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