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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在一家做家政阿姨,元月工资1号到26号工资至今没结算给我,我走的时候是因为老板耳机不见了,让我找,我想起是不是放在男雇主和女雇主一起出去打高尔夫球的手提包里,当时他们两位都在场,我心里着急就直接翻找了一下,结果女雇主认为我没经过她同意翻了她的包,为此让我下户,当时我看她在气头上没提工资的事,但是前天别的家政人员的工资都到账了,唯独没有结算我的工资,我想请问一下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4-02-21 21:47:1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变相降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或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及时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 法律分析:要回工资的办法之一就是找老板协商,要回工资的办法之二就是投诉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假如用人单位还在正常经营,走监察投诉是很有效的维权途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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