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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找个工作,说是一天工作工作12小时,我以为包括吃饭时间

劳动纠纷
2024-02-21 21:39:4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我是湖南和大律师事务所王友华律师团队律师。
    对于您的问题,我们解答如下:
    每天8小时工作时间在实际执行中,吃饭时间能否算作工作时间,还是得看在这个时期的工作情况。比如,在员工吃饭是轮流进行的,并没有因为吃饭减少工作量导致工作停止,这种情况吃饭时间也应该计入工作时间。
    如吃饭时间全员停止工作,比如一些不需要专人值守的岗位,员工吃饭时间固定,在吃饭时间内不用参与工作,这样用人单位就可以把吃饭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间。
    您的问题我们擅长,因回答不准或者您还有疑问,建议您查看我的联系方式,向我们拨号电联,我们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 法律分析:劳动者月平均工作时间为
    20.83天。劳动者的工资需要折算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按每日8小时,每月174小时进行折算。(1-12月)。法定工作时间就是按照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劳动者最多工作的时间。如果超过,一是劳动者有权利拒绝(有法定特别、不可拒绝情况),二是要支付加班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原则上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如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您可主张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可主张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 您好,建议收集固定好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考勤记录、工友证明等相关证据材料,后期协商不了可以直接去劳动局反映,劳动局会核实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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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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