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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学校要求孩子去电子厂实习六个月,不去不给毕业证

劳动纠纷
2024-02-22 10:38:4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中专学校要求学生去电子厂实习六个月,并且如果不参加这个实习就不给毕业证,这种情况涉及到学生的权益和实习制度的问题。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考虑和建议:
    首先,学校应该明确实习的目的和意义,确保实习与学生的学习计划和职业发展紧密相关。如果实习与学生的学习目标和职业规划没有直接联系,或者实习时间过长,可能会对学生的权益产生不利影响。
    其次,学校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实习制度,确保学生的实习安全和合法权益。学校应该提供安全的实习环境和必要的保障措施,同时尊重学生的个人意愿和选择,不得强制学生参加实习。
    如果学生对实习有疑虑或不满,可以向学校或相关部门反映和申诉。学校应该认真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最后,毕业证书是学生学习成果的重要证明,学校应该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和表现来颁发毕业证书。如果学校以实习为要挟,强制学生参加实习,可能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伦理,损害学生的权益和利益。
    综上所述,学校应该合理安排实习,确保学生的权益和利益不受损害。如果学生对此有疑问或不满,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和申诉。同时,教育部门也应该加强对实习制度的监管和评估,确保实习制度的有效实施和学生的权益保障。
  • 你好,依据学校的规定办理
  • 中专学校不给毕业证的,是否违法,要看具体情况。学生在学校完成学业后,学校应当向学生发放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生未完成相应学业的,学校应当不予发放。学生在完成学业后,中专学校不给毕业证的,应当属于违法,学生可以和学校进行协商,学校还不发放的,学生可以提起诉讼,请求学校发放毕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三条,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 学生不实习拿不到毕业证,如学校强制安排实习单位则不符合法律规定。但学校有权让学生通过实习获取学分,进而获得毕业证,如可自行安排实习单位或因未修满学分而无法毕业则合法。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七条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二)恪守学术道德,完成规定学业。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以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与专业学习、学业要求相关的经历、成果,可以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
    具体办法由学校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位授予单位应当颁发学位证书。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但未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可以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
  • 你好,对于你提出的畏难而退,你可以与厂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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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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