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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我租赁半年房子,还剩两个月不想租赁,能不能退房租或者有什么解决办法

房产纠纷
2024-02-21 09:05:1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可以与房东协商,看看是否可以提前退租并退还剩余的租金。如果房东同意,您可以签署一份书面协议,明确退还的租金数额和退还方式
  • 法律分析:
    1、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的,承租人不再享有使用权,房东有权收回。
    2、承租人如果想继续租赁该房屋,需要与房东重新协商房屋租赁事宜。双方协商不成或者房东不愿意协商的,承租人应当在合同到期后搬离租赁的房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包括以下方面的主要条款:出租房屋的范围、面积;房屋租赁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数额以及交付时间;房屋修缮的责任、转租以及违约责任等等。
    租客与房东没签订租赁合同,房屋是否可以退?需要关注租赁合同的性质,根据规定,租赁期限为六个月以上没有签书面的租房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租客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可以退房。
    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下,双方约定了有确定的租期的,形成事实上的租赁关系的,租客如需退房则需要与房东协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您好,依据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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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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