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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损坏了我朋友一个电脑部件,总体价值在300左右,用一年多了,了,我和他协商去维修,说费用我出,他维修的价格在300,跟原价值差不多了,没问过我就直接给钱维修了,我接受不了,我应该给他多少呢

损害赔偿
2024-02-20 21:20:3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是按照原价赔,一般要与物品的所有者协商,无意损坏的情况下是按照原价赔,故意损坏就可能会高出原价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拓展资料:
    一,赔偿方案:
    一是全额赔偿 ,并取得损坏物的所有权 ,这里还可能涉及到折旧的问题;
    二是支付修复原状的费用 ,不取得所有权;
    三是赔偿因为损坏带来的损失 ,如因物品受损导致的价值降低。
    我不知道该物品是什么 ,其新旧程度怎么样 ,损坏到什么程度 ,因而 ,也不便于准确回复。如果您是和其它机构或个人发生此类纠纷 ,我认为您据理力争是合适的 ,也是必要的。
    但是 ,因为现在您是和单位发生纠纷 ,如果矛盾过于激化 ,可能影响您以后的工作。
    二,《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损坏他人财物显然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 ,其判罚的标准应当与侵犯他人财物的金额来确定。而立案也是需要一定标准的 ,如果只是200元以内的损坏财物就没有必须进行立案审查了 ,可以通过行政仲裁或者调解的方式来达成一致协议来解决 ,如果构成其它违法犯罪行为的 ,可以进行诉讼解决。
    有些东西不存在所谓的损耗。例如古董 ,时间越长越值钱。赔偿应该参照该物品当前市场价格。取平均数。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罪立案标准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 ,相关司法解释作出了规定 ,被害人的财物被故意损毁的 ,可以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就会立案进行侦查。
  •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物品被损坏的,权利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物品价值。同时在赔偿费用支付方式上,当事人可以协商,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
    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 损坏个人财物赔偿标准是三千元以内协商解决,五千元以上可以立案。被损害人应当自己估算大致的金额,因为法律是没有对财物的损坏赔偿的计算标准作出明确的规定的。如果金额较小,如三千元以内的,最好是双方协商进行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立的,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进行解决。
    如数额较大超过五千元则可以报警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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