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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时没有报警,过去四五天,头部疼还能报警吗

损害赔偿
2024-02-20 15:01:5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报警处理, 进一步沟通我, 详细解答


  • 被人打了,只要有人证,最好去验伤有个伤痕证明,以及对方一系列相关的信息,如性别、姓名或者外貌特征,案发地点和时间等,第二天也是可以报警的。



  • 被人打了可报警处理,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被打了要保留被打的证据。应该立即报警,由公安机关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及时提取、采集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生物样本等。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
    对于身体伤害的,由公安机关安排伤情鉴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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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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