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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位八岁的小女孩 我的姐姐天天打我 我们两个都未成年 那么他算不算犯罪

刑事案件
2024-02-20 12:29:1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未成年打人处理如下:
    1、对于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打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一般治安案件处理;达到严重后果的,追究刑事责任。严重后果包括以下八种情形:
    (1)犯故意杀人;
    (2)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
    (3)强奸;
    (4)抢劫;
    (5)贩卖毒品;
    (6)放火;
    (7)爆炸;
    (8)投放危险物质的。
    2、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打人殴打他人即使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程度都是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民事赔偿部份由他的监护人赔偿,但是政府是可以收容教养的;
    3、对于年满十六周岁,属于完全负刑事责任的年龄,如果打架情节不严重,仍旧按照治安案件处理。
    如果构成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可以按照该罪名定罪量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1、结伙斗殴的;
    2、追逐、拦截他人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 未成年故意打人处理如下:
    1、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打人的一般不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已满十二周岁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应当负刑事责任;
    4、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打人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要依法判刑;
    5、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不论犯何罪,都应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故意伤害罪判定标准是什么
    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看证据
  • 当然不算犯罪,但是可以告诉父母批评教育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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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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