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 我家小孩户口上给了别人家 怎么迁回来

其他
2024-02-20 09:18:5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什么原因导致的呢,工作人员失误吗
  • 离婚后孩子的户口迁回要向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携带离婚证或法院发放的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原来的户口本、子女的出生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申请后,到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迁入证明信,并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拿到证明后开具户籍迁移证;最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在对方与当事人的子女之间不存在父(母)子(女)关系,或者对方同意当事人的子女户口迁回的前提下,带上相关的户籍证件和身份证明材料,前往对方辖区派出所销户,再带上销户证明及其相关身份证明材料、证件前往当事人辖区派出所进行户口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离婚后小孩户口如何办理迁移
33853
农村房屋拆迁需要哪些证件
拆迁补偿 575
离婚孩子户口怎么迁移
离婚纠纷 701
离婚孩子户口怎么迁移
户口迁出需要什么手续
婚姻家庭 159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205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151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09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995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83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75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