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一个朋友放贷的 我借了他2万3千。跟他签了合同的,每个月还利息2千3百。我已经还了12个月利息 (计27600元)现已无力偿还了, 我想咨询我目前这情况不还的话 非法吗?

债权债务
2024-02-20 13:02:56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和对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如需帮助可联系本律师。
  • 你支付的金额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利息,可以不还了
  • 你好,上述情况,需知合同的详细内容,再做评估指导
  • 你好,利率 是超过法定利率
  • 你好,根据合同约定的进行
  • 这种情况你可以不还了。
  • 依据法律规定,借贷双方进行借贷活动的时候,未对利息进行约定的,视为没有约定,债务人可以不支付利息。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依据法律规定,借贷双方进行借贷活动的时候,未对利息进行约定的,视为没有约定,债务人可以不支付利息。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有下列情况的,借款人可以不偿还利息:当事人之间未约定利息的;自然人之间借款时约定利息不明确的;或者约定的利息超过法定的范围,对属于高利贷部分的利息可以不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想咨询我目前这情况不还的话不非法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