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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无人员受伤,车子各有损伤,双方责任各半,一方只有交强险,该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
2024-02-18 16:49:0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根据责任和损失起诉赔偿的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生车祸有交强险的话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 交通事故责任无人员伤需要确定双方的责任比例,然后赔偿财产方面的损失。
    交通事故无人受伤基本上就只需要赔偿修车费。
    交通事故无人员伤亡的处理流程:
    1、应保护好事发第一现场,并及时向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由交管部门进行事故的现场勘查。
    如果确定要负责任,不管责任大小都要向保险公司报案;
    如果确定不负责任,就不必向保险公司报案。
    因为这将决定明年续保时能不能得到安返。
    2、及时报案。
    带上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如果被扣就不用带了),开上受损的车到保险公司,在理赔部填写法律依据:《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协助保险理赔人员查检出险车辆。
    3、定损。
    拿着《车辆出险登记表》去找理赔部定损人员,并确定修理项目和修理费用。
    定损后,会给一张《定损单》,一定要留意:
    (1)不要遗漏修理;
    (2)注意修理费不能定得太低,以防修车时不够用。
    4、修车。
    送车时要拿上《定损单》,把它和车一起交给修理厂。
    修理厂将按照《定损单》上所定项目修车。
    车修好后凭《提车单》支付修理费后把自己的车提回,同时索要加盖了修理厂公章的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
    5、开具证明。
    拿着对方车的修车发票和对方车主一起去交警队结案,得到一张加盖公章的《事故证明》,就可以拿回自己被扣的证件。
    6、递交单证。
    将准备好的《出险通知书》、《定损单》、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事故证明》、《赔款结算单》到保险公司理赔部,就可以等着领赔款了。
    7、领赔款。
    大约在一星期之后会接到保险公司的领赔款通知,届时就可以带上公章,身份证明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回赔款了。
    出游回来后,还应该将爱车带到汽车修理厂去进行一次保养检修。
  •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1、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2、交通管理部门赶赴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处理。3、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管理部门在充分了解事故情况时,并结合收集到的各种证据,客观、公正的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分清事故当事人各方的事故责任。4、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5、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6、受害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者在法定的调解期限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受害方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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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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