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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延期办理房产证,合同约定交房365天内办理房产证,如因开发商原因未能办理房产证按照已缴房款的0.01%支付违约金,但是已经交房十二年刚刚才办理了不动产证,请问还能申请违约金吗?违约金如何计算?

合同纠纷
2024-02-18 11:15:2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这个是可以的,有合同约定按照合同约定的
  • 法律分析:延期交房违约金并不影响产权证延期违约金的。业主虽然已经因为开发商的逾期实物交房而拿到了违约金,逾期办理产权登记违约金的诉请仍然能够得到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1、开发商延期办理房产证的,需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如果购房者要求开放商承担逾期办证责任的,法院一般会按照以下原则:
    如果双方在法律依据:《房地产买卖合同》中有相关约定的,开发商可以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开发商不能以其他理由为由不承担违约责任。
    2、在诉讼期间,如果开发商依然没有把房产证给购房者的,法院会给开发商一个合理的期限,开发商必须在这个期限内把房产证交给购房者。
    其中违约的支付标准按照该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指导租金计算。
    3、如果是未取得竣工验收证明书就将房子交给购房者的,也无按期交给购房者房产证的,如果购房者入住后又以延期办证为由,要求开放商支付其违约金并提起诉讼的情况,在诉讼期间开放商已取得竣工验收证明书的,开发商支付违约金的时间按合同约定从取得竣工证明书的180天起开始算起。
    如果因为开放商的过错,导致购房者不能按照约定取得房屋所有取证的,购房者也是可以要求退房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以及《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如果开发商办理房产证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的,其主要过错是开发商的,导致购房者无法办理房产证登记的,购房者是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其损失的。
  • 法律分析:关于逾期办理房产证的违约金问题,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如果合同约定办理房产证的期限,开发商没按约定办理的,购房者可按合同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根据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约定了违约金一般只能按照约定的违约金的数额,向开发商主张违约金。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八条 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以下事项:
    (一)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
    (二)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三)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
    (四)其他相关事项。第九条 不动产登记簿应当采用电子介质,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以采用纸质介质。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明确不动产登记簿唯
    一、合法的介质形式。不动产登记簿采用电子介质的,应当定期进行异地备份,并具有唯
    一、确定的纸质转化形式。
    第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将各类登记事项准确、完整、清晰地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任何人不得损毁不动产登记簿,除依法予以更正外不得修改登记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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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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