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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任职人事文员12年,公司一直没设考核制度,现想迫我自动离职,要求我做表格与文档的考核,说我不合公司要求,不能胜任公司岗位?

劳动纠纷
2024-02-19 14:30:1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种情况自己不离职就好了,如果公司不要你要求公司出具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 这是不合理的。涉及员工重大利益的制度需经过民主程序,如没有则是违法的。
  • 你不要自己辞职啊,你就可以了。
  • 不合理的,合同如何约定的啊
  •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单位可以对其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如果仍不能胜任的,则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在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雇该员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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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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