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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全家户口已迁出,但家里房屋已成危房,能重新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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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2 09:43:0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符合条件是可以维修的。
  • 根据个人需求来看的,需要可以重新装修。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
      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 当然可以重建了,因为你以前的房子是有宅基地批复的,是合法的,你是可以重建的,不需要再办理宅基地批复手续。
  • 危房改造,原来有房产证的,在改造当中,不动房盖的,属于维修房子,可以不申请,翻建,那也就不用再重新起房产证,如果动房盖,属于翻建,要去有关部门申请翻建手续,审批之后才可以改造房子,之后去重新办理房产证,如果之前没有房产证,那么你要申请新建,审批之后,建房,办理房产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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