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18岁男生还是16岁女生,发生性关系,分手两个月后,才发现自己怀孕了,男方需要负责任吗?

婚姻家庭
2024-02-18 17:04:4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需要的,您可以要求男方支付合理的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的费用。
  • 您好,要负责人的,孩子出生以后可以主张相关抚养费的。
  • 法律分析:同居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同居分手后,男方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同居分手后发现怀孕,可以与男方协商如何处理。
    若流产可以要求男方承担相应费用。
    若生下孩子,有权要求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五十一条 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 法律分析:若双方自愿不构成犯罪,但需要负责任;若女方被迫怀孕,或一方不自愿,需要负法律责任,并构成强奸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
    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法律分析:已满14周岁的少女,具有正常智力的,有性的自主能力,与男方自愿发生性关系的,男方没有法律责任。导致女方怀孕的,女方流产的费用,男方应当承担一部分。行为人如明知其未满十四周岁仍与其发生性关系,不管未成年人是否自愿均构成猥亵儿童罪
    但未成年人确实早熟且隐瞒真实年龄,行为人确实无法从起外貌特征判断其真实年龄的,双方自愿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原则上不认为是犯罪。女方年满14周岁,只要女生承认自愿,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三十七条 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规定从重处罚。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