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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执业医师,我在医药公司上班,我还能开药店吗

劳动纠纷
2024-02-15 16:42:1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个是可以的没有什么影响

  • 医药行业较为特殊,所以开药店需要经过一个很繁琐的过程,要办的许可证很多而且必须要办齐,否则就会影响后期的经营。开药店需要的许可证,可总结为4个步骤:
    1、首先需要向自己开店所在地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开办申请,领取法律依据:《药品经营许可证》。
    2、在领完许可证之后,需要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以及健康证。
    3、作为一家药店,经营者还需要施行GSP认证,所谓的GSP就是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药店经营一切都需要按照GSP模式运作。
    4、如果所经营的药店内包含保健食品,还需要向药监申请《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而如果涉及医疗器械的话,则需要申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有职业药师证,关于药理的相关医药知识应该有的吧。

    药店的经营,上级要求必须有在职职业药师的参与。
    全职的执业药师,也不用当售货员去卖药的,执业药师证就是杀手锏
    执业药师有它的职业内容范围,监督、审批和考核等……


  • 可以,在职人员可以申办个体工商营业执照。要想申请新开一个个体药店,应该经过执业药师证注册后在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在药店中执业满五年,并且考核通过就可以开个体药店了。
    个人开药店是需要以下证件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类(经营三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经营二类医疗器械);食品经营许可证(保健食品+食品)。
    开药店基本要求
    1、人员资质
    城区药店应配备不少于2名药师(中药师)以上的技术人员,其中1名应为执业药师、从业药师或主管药师;乡镇药店应配备药师(中药师)以上技术人员。
    2、经营场所
    主线城市营业面积150平米以上,与相邻药店相距300米以上;县城营业场地不少于40平方米,仓库不少于20平方米;乡镇下的营业场地不少于20平方米。
    3、营业执照
    想要开一家药店,需要诸多证件,除了法律依据:《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外,还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税务登记证等。



  • 如下:
    1、人员及资质。开药店要求有3人以上的人员组成,其中要有1人是药师或者是中药师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若是能有执业药师或者从业药师则更佳。同时所有药店从业人员都要获得法律依据:《药店从业人员上岗证》。
    2、经营场所。要在合适的位置有合适开药店的店面,店面情况要向药监局报请药店筹建申请,由药监局派人查看,若是符合要求就会发送同意筹建的批文。
    如果是在城里的话,要有40平米以上的经营空间,其中仓库面积不低于20平米;如果是乡下的话,仓库可以没有,但是场地面积要在20平米以上,同时店面也要进行适当装修,墙壁平整无灰尘,地面要安装地板砖或者木地板。
    药店内还要有齐全的硬件设施,比如空调,比如电脑,比如货架,比如柜台等等。
    3、经营牌照。开药店需要有的经营牌照包括: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甚至还有食品卫生许可证,这一系列的文件资料如何办理、办理需要的其他文件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的工商部门。
    如果证件齐全就可以开店营业了,药材药品可以从专业的公司进货。
    新开的药店要严格实施GSP认证,GSP认证指的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一切要按照GSP模式运作。
    4、资金储备。
    开药店需要的条件里面也需要包含经济实力一向,一般一家规模不小的药店需要的资金投入数目也不低,至少在四五十万元以上。
    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
    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申请开办药店时,应该向所在地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申领到药品经营许可证后,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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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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