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包荒山被修路占用赔偿标准是什么
1、承包荒山被修路占用赔偿标准如下:
(1)防护林每亩为100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500到800元计算;
(2)经济林、竹林每亩按1500到5000元计算,投产后每亩按5000到30000元计算;
(3)特种用途林每亩2000到300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1000到2400元计算。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四条
承包方流转土地经营权的,其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
风险防范制度。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本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取适量管理费用。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规定。
二、承包荒山被修路占用赔偿材料有什么
承包荒山被修路占用赔偿材料如下:
1、申请人签名或盖章的申请书一式二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
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申请人为企业
法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应提交年检证明,其他组织应提交证明其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件复印件。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
代理关系证明;
4、若申请人申请确认法院及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违法的,应提供相关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