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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修防滑桩占到我家地了,要赔偿吗

征地拆迁
2023-06-19 10:02:1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那必须的,侵犯了公民的私人财产
  • 法律分析:1、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2、土地征收赔偿通常包括:地上附着物赔偿以及土地赔偿。如果赔偿额过低或者赔偿决裂理,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由于存在巨大利益的,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下,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得到更多的赔偿。根据我俩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通常村民主动斗争会比没斗争得到赔偿更多,甚至翻番。征收土地的各项花费应当自征地赔偿、安置方案准许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第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七十七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地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 如果地被修路的占了的可以选择报警者向土地管理局进行举报。我国相关部门要求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通知中规定,因工作不力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可见,高层坚决纠正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决心和力度。
    征地补偿费用项目有哪些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 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1、土地部分对应的赔偿款项,免征;2、房屋部分对应的赔偿款项,文件没有明确免征;实务中,如果房屋被政府收回后拆除了,一般不予征收;未拆除的需要过户给政府的,应该缴纳;3、机器部分对应的赔偿款项,应该征收;实务中,如果机器设备作为废品处理了,一般不予征收;能正常使用需要转移所有权给政府或政府指定单位的,应该征收;4、其他如搬迁奖励等,由于不属于增值税应项项目,因此不征。法律依据:《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 第四条 企业应按本办法的要求,就政策性搬迁过程中涉及的搬迁收入、搬迁支出、搬迁资产税务处理、搬迁所得等所得税征收管理事项,单独进行税务管理和核算。不能单独进行税务管理和核算的,应视为企业自行搬迁或商业性搬迁等非政策性搬迁进行所得税处理,不得执行本办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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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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