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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更改身份证名字,我去派出所警官不给我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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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13 05:14:0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公民更改姓名的手续:
    1、变更姓名需要去本人户口所在地进行办理,需带着变更之前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要有变更申请书和单位开的变更姓名证明信;
    2、向派出所户籍科提交材料,派出所调查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地方分局进行再次审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 身份证名字可以改很多次,前提是在法律条件下。改名是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派出所属于户口登记机关。派出所可以改名字需要本人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开具有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必须要本人去办理,并随带户口本、身份证,印制一个十指的指模,大约需要一个星期左右可取证明。
    准备两张一寸本人近期照片,到当地派出所领取两张《户口登记内容变更申请表》空白表,并按照规定要求填写清楚、正确;将《户口登记内容变更申请表》拿到所在的村委会或居委会签字盖章,并请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证明。
    如果是在校生或有单位的,所在学校或单位均要出具证明。本人写好一份户籍改名字申请书,并随带上述证明以及户口本、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需要派出所和县公安局全部签署同意意见后才算办理完毕,然后即可办理新的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 法律分析:公安部门对公民姓名的更改有明确的规定,对于附合更改条件而不予更改的可向其上级机关投诉。
    法律依据:《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 第九条 户口变动及户口登记事项的变更、更正登记,公民申报变更姓名,可参照下列意见处理:
    (一)年满18周岁的人,要变更现用姓名时,应适当加以控制,没有充分理由,不应轻易给予更改。有充分理由的,也应经派出所长或乡长批准,才可以给予更改。
    不好决定的,应报上一级户口管理机关批准。妇女原冠夫姓申请去掉夫性,或称氏改为姓名的,以及憎、道、尼由法名改为俗名的,问明情况后即可给予变更。
    (二)18周岁以下的人,申请由乳名改大名的,根据本人或者父母的申报即可给予变更。
    但被收养或被认领的人,年龄教大的须征得本人同意,才可给予变更。
    (三)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的职工需要变更姓名时,必须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才可给以变更。
    (四)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分子和正在受刑事处分的分子,以及正在劳动教养的人,一律不准变更姓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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