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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失信人可以办理个体工商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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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11 23:24:5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失信人如果有经营能力的能开个体户,但是要依法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如果失信人不具备经营能力的,则不能开个体户,登记机关不会予以批准。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
    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 一般来说,失信人是不能办理个体工商户的,失信人被执行人为个人,个人负债数额较大且不能到期清偿的,人民法院会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其高消费,这种情况下是无法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
  • 失信人如果有经营能力的能开个体户,但是要依法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如果失信人不具备经营能力的,则不能开个体户,登记机关不会予以批准。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
    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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