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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子时签了合同,公积金贷款面签时后悔了不想要房子了,可以退房吗?

房产纠纷
2024-02-07 21:17:4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在购买房子并签署购房合同后,如果因为个人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想要退房,必须先取得对方的同意。如果对方同意退房,买房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卖房人的损失。至于首付款是否能全部退还,则需视购房合同中的约定而定。
  • 买房后想退房法律允许。一方可以与另一方协商一致进行解除,或者在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向另一方送达退房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一、买了房子后悔了不想要了可以退房吗
    1、买了房子后悔了不想要了是否可以退房,需要视情况而定:
    (1)如果是因为个人因素不想要了,是不能退的;
    (2)如果是因为建筑商的原因或者一些不可抗力的因素,购买者是可以要求退房的。
    2、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二、商品房可以退房的情形有哪些
    商品房可以退房的情形有:
    1、延迟交房;
    2、开发商缺少有效证件与批文,导致合同无效;
    3、开发商没经购房人同意变更设计;
    4、拿不到产权证;
    5、无法得到贷款;
    6、实测房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3%;
    7、房屋质量不合格。
  • 买了房子后悔了不想要了是否可以退房,需要视情况而定:
    1、如果是因为个人因素不想要了,是不能退的;
    2、如果是因为建筑商的原因或者一些不可抗力的因素,购买者是可以要求退房的。
    商品房可以退房的情形有哪些
    商品房可以退房的情形有:
    1、延迟交房;
    2、开发商缺少有效证件与批文,导致合同无效;
    3、开发商没经购房人同意变更设计;
    4、拿不到产权证;
    5、无法得到贷款;
    6、实测房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3%;
    7、房屋质量不合格。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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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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