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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了押金签了合同,住进房子的第一晚不满意可以退房吗?

房产纠纷
2023-10-07 16:09:39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如果房屋的问题严重、影响到承租人的正常居住使用,承租人可以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 如果您已经签了合同并付了押金,那么您的退房可能会涉及到承担违约责任
  • 法律分析:能退。在租期内提前退房,违约是一定,租客须支付一定的违约金,但是押金不退还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押金是为了担保房东屋内的设施不被人为损坏,在屋内财物没有损坏的情况下,押金是必须退还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能退。在租期内提前退房,违约是一定,租客须支付一定的违约金,但是押金不退还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押金是为了担保房东屋内的设施不被人为损坏,在屋内财物没有损坏的情况下,押金是必须退还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法律分析:是否能够退还可以分两种情况讨论,第一种情况:合同当中提到了在房屋租赁到期之前不可以提前退房,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申请提前退房,押金是不可以申请退还的;第二种情况:合同当中没有提及到提前退房需要承担的违约金以及其他的一些内容,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跟房东进行协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五百一十三条 本法所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
    第五百三十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
  • 可以据此申诉,予以确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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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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