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要区分对待,如果是自己改水的时候将管道变更或者是其装修原因导致漏水,责任由自己业主承担,如果是分水器本身存在的问题,应该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如果是因为开发商故意拖延而超过期限,或者因为屡修屡坏、屡坏屡修而超过期限的,应由开发商承担责任,购房者有权追诉。
房屋保修期
关于保修期的长短,依据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房地产商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因此房地产商对购房人负有保修责任,但实际真正承担保修工作的是建设工程承包单位,保修期是以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对房地产商承诺的时间为基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