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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的送达地址,确认书里面需要填被告的地址和手机号吗?

刑事案件
2024-02-04 14:47:2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网上立案的送达地址确认书需要填写,方便当事人收到民事诉讼文书。当事人拒绝提供送达地址确认书的,人民法院会告知拒不提供送达地址的不利后果,并记入笔录。当事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对送达地址确认书中的内容保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当事人起诉或者答辩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或者确认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当事人拒绝提供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拒不供送达地址的不利后果,并记入笔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第四条 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内容应当包括送达地址的邮政编码、详细地址以及受送达人的联系电话等内容。当事人要求对送达地址确认书中的内容保密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保密。
    当事人在第一审、第二审和执行终结前变更送达地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方式告知人民法院。
  • 法律分析:原告写原告的,被告写被告的。简单地讲,法院要求写送达地址,就是保证一些法律文书能准确的送达给当事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直接送达,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 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告知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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