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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是护士行业,然后如入职还差一个月满一年了,然后签了劳动合同,现在想立刻辞职,她以没有提前一个月提要扣除我一个月的工资,这个合法吗?

劳动纠纷
2024-02-05 14:02:4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单位无权克扣工资,协商不成的,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依据法律规定,辞职需提前30日告知用人单位
  • 员工没有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报告公司扣除全部工资的行为是不合法的,但是正常情况下,员工如果不按照公司规定的辞职流程履行相应的义务的话,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确实可以要求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但公司需要提供证据才能扣除部分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法律分析:员工没有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报告公司扣除全部工资的行为是不合法的,但是正常情况下,员工如果不按照公司规定的辞职流程履行相应的义务的话,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确实可以要求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但公司需要提供证据才能扣除部分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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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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