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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欠房租不交,可以锁门吗

房产纠纷
2024-02-05 19:02:5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租客不交租金房东不可以锁门,但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 可以给对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要求对方腾房
  • 租客欠房租房东一般无权锁门。租赁行为是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通过签订租赁合同,一方交付房屋的使用权,一方交纳租金的行为。承租方使用了房屋就需要交租金,否则就违反了合同约定,但是,在租赁合同没有解除前,承租人仍然有房屋使用权,房东是无权锁门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欠房租房东锁门是不合法的。因为租赁是基于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通过签订租赁合同,一方交付房屋的使用权,一方交纳租金的行为。承租方不交房租,房东需要先进行催告,催告后租客仍不交房租的,房东有权请求解除合同。
    但是在租赁合同没有解除前,承租人仍然有房屋的使用权。所以房东无权锁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 租客欠房租房东一般无权锁门。租赁行为是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通过签订租赁合同,一方交付房屋的使用权,一方交纳租金的行为。承租方使用了房屋就需要交租金,否则就违反了合同约定,但是,在租赁合同没有解除前,承租人仍然有房屋使用权,房东是无权锁门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二百三十五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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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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