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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下班了,在车间下楼时,脚崴了,骨折了 可以报工伤吗?

劳动纠纷
2024-02-02 15:28:58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下班后在车间下楼时脚崴了,骨折了,是否可以报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可以报工伤。如果是在下班后,在车间下楼时脚崴了,骨折了,不属于工伤,不可以报工伤。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判断标准可能因地区、行业和法律法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你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律师,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政策。
  • 可以收集证据申请工伤认定
  • 上下班途中崴脚骨折,如果是工作场所内是可以的,出了工作场所一般就不能认定为工伤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你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建议住院治疗,伤好后在出院,马上收集在工地上上班期间受伤的证据(可以打电话做好通话录音),然后申请工伤认定。
  • 在下班的时候,在公司门口摔骨折,如果是他人的原因导致的,则可以申请工伤鉴定,享受工伤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是指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在工作时间前后,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或者患有职业病;或者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或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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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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