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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时带女朋友买的三金,我付的钱,退婚时金子能否退钱

婚姻家庭
2024-02-03 23:28:32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简单描述一下目前所遇到的情况。
    如果打字不便可以留下电话 这边立即回电!
  • 你好,按您所述情况,您有权要求退钱。
  • 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可以要求返还
  • 可以
  • 法律分析:退婚,原则三金退回东西。 如果是给的现金,女方购买了三金,则可以要求女方退回现金。 具体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到法院诉讼解决。 有原物的,应当退还原物;原物毁损或丢失的,可以双方协商折价予以退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 结婚时购买的三金一般视为彩礼,在符合法定退还的情形下离婚时要退还。离婚后法定退还彩礼的情形是指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及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法律分析:退婚三金要退,一般用于订婚的三金是可以算到彩礼范畴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彩礼属于附撤销条件的赠与合同,一般来说,要求返还彩礼,必须是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是虽然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有共同生活事实的,已经因为彩礼导致付的一方生活困难的情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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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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