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订了婚他和别人一起了 买的三金能不能退回来

婚姻家庭
2023-12-07 16:39:00
共有25位律师解答
  • 三金是男方对女方表示尊重和珍视的象征,因此如果女方选择取消婚约或者与他人结婚,男方有权利要求退还三金。这也体现了公平和诚信的原则。
    当然,具体是否能够顺利退回三金,可能还取决于双方协商的结果以及当地的习俗和法律规定。
  • 您好,需要退还。
    因为男女双方未进行结婚登记,属于应当退还彩礼的法定情形。
    彩礼应当退还的具体情形是: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返还三金的法律规定:以下几种情形可以返还彩礼: (1)、双方并未办理结婚登记;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未一起生活的; (3)、给予财彩礼导致给与人生活困难的。
  • (1)、双方并未办理结婚登记;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未一起生活的;
  • 你好,这个以结婚为目的购买的贵重物品分手了是可以要回来的哦
  • 您好,煜双律师团孙先格律师为您提供法律服务。可以。
  • 可以的 具体是什么情况需要深入了解之后给到方案
  • 你好,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要求对方退彩礼的
  • 你好,可以退回来,没有领结婚证都可以
  • 你好,我认为这个是可以退回来的。
  • 您好,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对方退回。
  • 你好 这个可以帮你要回来 谢谢
  • 你好! 这个可以进行退费的
  • 你好。这个是可以要的回来的
  • 没有结婚领证 是需要退还的
  • 你好,我们可以帮助你的。
  • 您好,建议详谈,我们帮你
  • 你好,可以解决,可以解决
  • 订婚三金是有机会追回的,
  • 你好,可以要求退回来的
  • 当事人若在订婚后又悔婚的,在对方同意的情形下是可以将订金进行退还的。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等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法律分析:在订婚后给对方的财物,可以通过双方自行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如经双方协商,对方主动退还,当然更好,如果复方不愿主动退还,则可通过有关部门进行一些调解或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财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法律分析:订婚并非结婚的法定的和必经的程序,因此,也就不具有法律效力,也就不受法律的保护。订婚后给对方的金首饰等物品,可以通过双方自行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如经双方协商,女方主动退还,当然更好,如果女方不愿主动退还,则可通过有关部门进行一些调解或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财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可以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 如果三金是以结婚为前提买的,既然你们的结婚目的未达成,当然可以要求返还。
查看全部2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