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就是刚入职时签订就一份劳动合同,一月后公司通知我转正但未与我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现在离职,公司不让,说如果要走不算正规离职,薪资发放也有也有问题。可以仲裁吗?但是由于刚入职时已经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该合同是否为转正合同呢?合同内容忘记了,并且只有一份公司自留,并为双方各持一份

劳动纠纷
2024-01-31 22:55:2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这种情况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进行补偿的。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需要先与劳动者达成一致后方可实施。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变更劳动合同,按照以下方式维权:可以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劳动者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双倍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处理。
  • 劳动合同可以重新签订。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一、劳动合同可以重新签订吗
    1、劳动合同可以重新签订。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二、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内容有以下:
    1、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效力所及的时间长度,即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限;
    2、工作内容,是劳动法律关系所指向的对象,即劳动者具体所从事劳动的种类和内容;
    3、劳动条件,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从事某项劳动提供的必要条件,包括劳动保护条件和其他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后,因提供了劳动而取得的报酬;
    5、劳动纪律,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劳动规则和秩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